關于2021屆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工作的通知
哲學系、法學系:
根據工作安排,我校2021屆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即将全面開展,為進一步規範我校畢業論文指導工作,提高畢業論文質量,請各學院認真安排,嚴格把關,做好2021屆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的答辯工作。具體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查重環節
1、今年采用維普系統進行畢業論文(設計),以維普查重結果為準。
2、第一次查重,在畢業論文(設計)管理系統外(論文自檢入口)進行查重。
3、第二次查重在畢業論文(設計)管理系統中進行。
查重結果≤30%可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。
查重結果>30%,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正常答辯,修改後查重,結果小于30%可參加學校組織的二次答辯。
查重結果≤20%的學生可參與校級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評選。
二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環節
1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進行時間為3月1号至6月21日,中期檢查時間4月17--22日,請各學院在此時間内完成中期檢查。
2、第一次查重時間為5月7日--9日。
3、第二次查重時間為6月4日--6日。
4、答辯時間暫定為6月18日--6月21日。
請各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教師,加強畢業設計指導,嚴格按照畢業論文(設計)任務書時間安排,指導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完成畢業論文(設計)的撰寫。
三、關于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模闆及撰寫規範的說明
1、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撰寫規範》和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模闆》已經上傳至“教務在線”網站的“資料下載”中的“實踐教學”模塊。請廣大畢業生及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教師,要嚴格按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撰寫規範》和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模闆》完成畢業論文(設計)的撰寫及排版。
2、對于文科類專業,各學院可根據專業具體情況參考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撰寫規範》和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模闆》做适當調整,由學院統一制定畢業論文(設計)模闆。
四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相關要求
1、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教師,要繼續抓好學生畢業設計的後期工作,畢業論文(設計)要嚴格按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撰寫規範》(以下簡稱“撰寫規範”)中規定完成。凡不符合“撰寫規範”中規定的畢業論文(設計)不能參加答辯,按不及格處理。
2、根據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意見,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最後成績由答辯委員會綜合指導教師、評閱教師給出的成績及答辯情況确定。
3、成績提交時間為6月22日下午五點前截止。對成績較差及有異議的畢業論文(設計)各學院自行組織二次答辯,時間為7月3日。二次答辯成績提交時間為7月4日下班前。
4、各學院在答辯委員會評定成績後,進行校級優秀畢業設計(論
文)、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教師的評選和校級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(推薦比例為畢業生總人數1%)、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教師(推薦比例為參加指導的教師總數的1.5%)的推薦工作。并形成《哈爾濱理工大學校級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、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教師登記表》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(需要報送登記表電子稿和打印稿,如果資料不合格或不全者取消評審資格), 電子稿發到郵箱249657268@qq.com。
5、被推薦為校級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的電子稿以及打印稿(打印稿需要膠裝裝訂)(評選後材料
返還),以學院為單位于6月22日下班前前報送實踐教學科E0203(資料不全或者如果不能按時送達視為自動放棄評選資格)。
6、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工作結束後,請各學院按照“若幹規定”和“修訂内容”中對畢業論文(設計)管理的相關要求做好畢業論文(設計)的管理工作。并按學校規定及時提交成績。
7、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工作結束後,要求各教學單位最晚于6月22日下班前将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成績錄入“教務在線”,并提交。凡不允許參加本次答辯或本次答辯不合格需要進行二次答辯的學生,畢業論文(設計)成績填寫“不及格”,如錄入成績有問題請聯系教務處學籍科。
8、各學院除按規定保存所有學生的畢業論文(設計)外,還要保存所有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的電子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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